我身上的戾气与圣母心

周杰伦0430事件有感。

周杰伦的事件仅仅是个引子、案例,我的目的是通过它来剖析我对于这类事件的看法。事件在变、信息在变、人也在变。看法当然也随之改变,何时认为是对的,何时又认为是错的呢?大概对错也模糊了,那背后的本质呢?

价值观只能用来评价自己、约束自己。所以,以下内容我说的是对的,同时也是错的。而且,它们也没有多少深度。

事件与事实

事件与事实不同,事件随着时间发生,事实则永远都是事实。

人往往将事件当成事实,这没有对错,认识周遭本就是这样的过程。他人向你介绍南京,有夫子庙有中山陵,那在你心中南京就是这个样子。等到你到了南京,尝了秦淮河岸的西施豆腐和鸭血粉丝,把玩了十元三颗的雨花石,南京则又变了一番模样。

人对事实的认识总是片面的。我觉得很难存在所谓的只「站对」不「站队」,或许此时沉默值得称赞,但万一又成了沉默的大多数呢。是否应该去评判,这个问题我暂时无法回答。不过,至少那些执着去追求事实的人是值得称赞的。

以我对这次事件的认识过程为例,首先知道有现场辱骂,其次是道歉,而后是对周的指责。在这样的认识流程下,我得出的结论:周有错,且道歉说明悔改,后续指责也罪有应得,但大众莫要咄咄逼人,人非圣贤。不过,当看见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关于后续的说法,事件又有了发展,我对事实的认识也发生了转变。

很惭愧,但也有所得。这令我再次意识到日常所接触的信息大多是二手信息,也意味着无法确保这些信息就是事实本身。

自我告诫:

  1. 留心,莫要将事件当成事实;
  2. 谨慎,尽量保证信息来源是安全的;
  3. 去体验,事实与世界不在纸上。

想法与说法

你我都可以胡思乱想,这才是自由。

你可以想象周是因为灯牌上刻了自己名字而气愤,可以想象周是因为被神话而自以为高人一等,可以想象周是个直男癌,可以想象明星私底下都是粗鄙的。这都没有错。

你知道 gong’an 放弃假期辛勤工作,你知道歌迷带着灯牌入场是违禁行为,你知道周当着几万人辱骂他人滚没有素质,你知道 gong’an 其实并没有原谅周。羡慕大家都能换位思考,体恤他人。

但体恤的同时,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?我希望不是这样,无论如何都该留一丝善意。当然,想法在脑子里,任何人都管不着,也该禁止来干涉。

不过,当想法说了出来,变成了实在的说法,那意味我们需要承担它所带来的后果。当周把滚字说出口,他就该承受后续效应。当你我发表了自己的看法,也该为这些看法承担后果。

后果与你的说法对错无关。即使你的说法是对的,你也要承担后果。

自我告诫:

  1. 祸从口出,说话需要谨慎;
  2. 有担当,即使倡导一件正确的事,也要有承担负面后果的准备;

弱势 VS 强势

此次事件中,明星与维护秩序的 gong‘an ,明星处于强势,gong’an 处于弱势。公知与网民发生冲突时,网民处于弱势。因角色拥有的资源、具备的能力,人判断对象双方谁是弱势谁是强势。

这令我联想到了「罗一笑」事件。一开始罗尔是弱势一方,当新闻公布背后的三套房产时,罗尔又变成了强势的一方。之前赞赏的人与之后辱骂的人,往往是同一批。

除此之外,社会上也存在很多公众人物被污蔑而有口说不出的事,此时他们还是强势的一方?

人往往容易站到弱势一方,当然这让我们更加富有同情心。不过,强势与弱势的刻板印象,往往会导致看法存在偏见。

此外,弱势的一方一直都在,你同情这位 gong’an 当然是好,但是你为此产出了多少价值呢?

常说换位思考:

  1. 当强势方受害时是否有换位思考的能力?
  2. 你是否同情自己区域的片警、楼房打扫的阿姨、12580的客服?他们一直都在,为此你做过了什么吗?

罪 VS 罚

令我意外的是,事件本身涉及到了更深的层次。除了上文强势与弱势的对立,还有诸如台湾与拘留的话题。

台湾话题,我掠过不讲,大部分都是罚大于罪,或罚对应不上罪,好比有人指责偷窃的人便是该死一样……假设罪真的很大,那些不触犯法规的事情,最好也该由市场去做,而不该由 gov 去执行。

拘留与妨碍公务倒值得拿来说说。同样是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的一段话。

我之所以坚持逆风去评论,因为偶像常是年轻人的奋斗目标,是人生理想,在体育场里几万人被带动骂警察滚出去,这是对社会法制的践踏,是对青少年的毒害。我相信周杰伦并不想这样,也未料到这个结局,但是后果已经产生,作为一个男人,他必须承担!像高晓松一样承担!
对于众多现场外的杰伦粉丝,这也是一次非常好的普法教育,我们都会犯错,但避免犯大错的最佳方法,就是懂得行为的底线。
……
再补充:周杰伦骂警察滚出去并引发欢呼后,亦有多人打110报警,问应不应该传唤他。西安接警中心领导开会后决定,以后不管哪个公众人物,再有类似事情发生,就按正规程序处理。

依据这段话,周因辱骂 gong’an ,且阻碍维护治安管理理应被拘留。但也有网友提及情节轻微或已道歉,可以减轻或免去责罚。这些论调都集中在周应当接受到法律的责罚。

个人不太懂法,撇开道德层面,权当胡乱瞎想。在我瞎想下, gong’an 执法的过程中也应该存在劝阻或警告的程序吧。即使突发情况需要做出暂时拘禁处理,对于比较难以鉴定的事件也应该存在一个缓冲带吧。

法律是用来保护民众的,我不大喜欢这种将法律作为警示的用途。民众不该不懂法,但是也不该惧怕法和执法人员。否则,立法、执法、司法又为什么要独立出来,为什么又要分开。

在我的认知中,大多数民众都是不懂法的,即使是这次事件中,相关法规我也没多少人能真正分清,对于立法与执法、司法也没多少人能够意识到吧。(当然,这可能是我少见多怪,推己及人了。)

央视在这个问题上回避了,反而称赞了周。这令我意外。单纯从法律的层面考虑,如果拘留了周,周提出诉讼会怎样?回到道德层面,这个假设过程发生时,道德又会起到什么效应。

其他的衍生

  1. 群体起哄,大家是否都是乌合之众?
  2. 网上说的话做的事,是否和现实中一样。是否会因没有成本与代价而肆无忌惮?
  3. 各个角色的价值是什么,在网络上的价值是什么?如果回归现实,价值又是什么?
  4. 最小伤害原则,如果没有造成伤害,是否存在一个容忍度?

Q:我的戾气是什么? A:大多数言论罚不当罪;以己度人,用自己的价值观来评估他人说法,形成落差;我是左。 Q:我的圣母心是什么? A:懦弱,即使处在弱势方也不敢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(无论是周还是民警的角度);我……我当然是选择原谅她了。

最后,道德仅仅是约束自己的东西,莫以自己的价值观去评判他人,除非你有着自己的追求,有着担当的勇气。以上所说,我并不能知行合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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